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来了

--副标题()

发布时间:2023-09-03作者: 浏览次数: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于2023年开展。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本次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同时,也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

  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进行普查登记准备等。

  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数据将会以公报、新闻稿等方式,在新闻发布会及国家统计局官网网站、微信、微博发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二路五号 邮编:430070

Copyright  ©2001-2022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鄂ICP备05002459号-2 鄂ICP备05002459号-3   网址:http://www.hbliti.edu.cn